我局收到公民張衍楚/李小明、楊陽/李兆雄/林芬位于陽春市春城街道春州大道的4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,經依法審查,現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《陽江市城市規劃公開暫行規定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對該規劃方案的相關事項進行公示。公示內容如下:
主要圖件:張衍楚/李小明、楊陽/李兆雄/林芬4宗用地規劃方案
規劃內容:
4宗用地均位于陽春市春城街道春州大道。
擬規劃:①,用地單位:張衍楚,用地面積111.8平方米,限建五至七層,允許東北面飄陽臺1.5米,西南面1.2米,西北面1.3米,其余方向禁飄陽臺。
?、?/strong>,用地單位:李小明、楊陽
③,用地單位:李兆雄
?、?/strong>,用地單位:林芬;②、③、④用地面積均為111.15平方米,限建五至七層,允許東北面飄陽臺1.5米,西南面1.2米,其余方向禁飄陽臺。其余規劃條件具體詳見《張衍楚/李小明、楊陽/李兆雄/林芬4宗用地規劃方案》。
公示時間: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8日
以上內容可在陽春市政府網站www.kuaishutao.cn 或通過電話(0662-7753208)查詢。
凡是對以上內容有意見與建議的,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陳述或申辯(或在五日之內提出聽證申請),反映情況的人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(復印件)和聯系方式,以便我局核對情況,逾期未提出的,視為放棄上述權利。
陽春市自然資源局
2024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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